关于申报2019年度中国科学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作者:

各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中科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名额分配  

2019年度中科院公派出国留学选派计划如下:  

(一)交流项目(共计30名)  

选派目的:采取学术休假的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宽松自由的学术环境,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学术交流及合作,提升对世界科技前沿的把握能力。  

基本条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实际工作中取得了突出业绩;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2-6个月(以月为递进单位)。  

(二)访学项目(共计200名)  

选派目的:支持优秀中青年骨干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访学,了解世界科技前沿,提升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和主持科研项目的能力。  

基本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45周岁(含)以下,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国家/院重大科研布局和急需紧缺学科领域内的青年人才、院优秀博士论文奖获得者、院长特别奖获得者、没有在国外正式学习/工作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申请者优先选派。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3-24个月(以3个月为递进单位)。  

在普通访学项目基础上,院设立以下重点专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在申请时可注明专项名称。申报专项者,将在院公派留学人员中优先选派。  

1. 青年创新促进会和特别研究助理专项(共计60名)  

基本要求:青年创新促进会会员(执行期内)或特别研究助理(合同期内);已取得一定实绩和贡献,有进一步发展潜质;同时符合访学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3-24个月(以3个月为递进单位,其中在站博士后每站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青年骨干人才专项(共计40名)  

基本要求:院属各单位青年骨干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已取得一定实绩和贡献,有进一步发展潜质;同时符合访学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3-24个月(以3个月为递进单位)。  

3. 西部/东北地区人才专项(共计40名)  

基本要求: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各单位人才均可申报,且同时符合访学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3-24个月(以3个月为递进单位)。  

4. 中国科学院与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访问学者联合培养项目(共计10名)  

基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且同时符合访学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重点领域:纳米科学与纳米技术,环境科学与绿色技术,涉及能源的科技、经济和政策,生物信息学,计算与系统生物学,转化医学,植物生物学,疾病研究。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12-24个月(以3个月为递进单位)。  

(三)工程技术人才研修项目(共计100名)  

选派目的:支持优秀工程技术人才赴国外研修,学习国外先进技术方法,解决关键工程技术问题,促进知识与技能的更新。  

基本条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关键技术人才、承担国家或院重大工程任务的技术骨干、依托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展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等优先选派。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或组成团组统一派出。  

留学期限:个人类项目3-24个月(以3个月为递进单位),团组类项目1-3个月(以月为递进单位)。  

(四)管理支撑人才研修项目(共计50名)  

选派目的:支持优秀管理和支撑人才赴国外进行研修,学习国外先进管理理念,促进知识与技能的更新。  

基本条件:六级职员及以上的管理人员,或为科学研究等工作提供支撑辅助性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支撑人员;年龄45周岁(含)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五级职员及以上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到50周岁);能熟练运用留学国家的官方语言。院优秀年轻干部优先选派。  

派出方式:个人派出。  

留学期限:3-12个月(以3个月为递进单位)。  

二、申报说明和要求  

(一)院公派出国留学计划的申报基本条件、相关项目要求、资助强度等请参照《管理办法》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  

(二)申报过2019年度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助人员)。  

(三)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的指标有效期均为12个月。  

(四)院公派留学各类项目(不包括交流项目)申报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信(ARP系统网上申报时提交PDF版)。正式邀请信(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  

(五)院公派留学访学项目和研修项目外语水平要求参照国家公派留学的外语水平要求(详见附件2)。申请人申报时无需提供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在获得院公派留学相关项目资助通知后,办理派出手续时提供即可。  

三、申报时间和方式  

(一)项目申请通过ARP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19610-19日。在项目申报前,请申请者仔细阅读《院公派留学申报流程》(附件6),按要求和步骤进行填报。不按要求网上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申请者均需在线填报项目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网上提交成功后,同时拟写推荐意见发送至zhulj@hfcas.ac.cn,待人教处回复邮件告知审核通过后在线打印申请表1份,连同邀请信1份、《合肥研究院申报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审批表》1份(见附件3)、证明材料12019619日前报送各单位综合办。 

请各单位于2019620日上午前将申请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邀请信1份、审批表1份、证明材料1份报所人事。 

联系人:综合办公室门承智  65591546  meng@aiofm.ac.cn  

在系统申报过程中如遇技术问题,请与ARP呼叫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10-58812020 

附件:所需文件资料

 

综合办公室

2019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