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6 作者:
各科研单元:

接科技厅通知,现开展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通知详见科技厅主页
http://kjt.ah.gov.cn/kjzx/tzgg/120688141.html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聚焦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坚持目标导向、系统部署、集中资源、协同创新,支持开展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及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优先支持产学研合作承担项目。 
二、实施方式
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设立三类专项,即技术攻关专项、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和揭榜挂帅专项。本批先行启动技术攻关专项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项目申报,揭榜挂帅专项启动另行通知。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三、支持强度
技术攻关专项项目,按照200万元/项、150万元/项、100万元/项三档给予支持;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按照300万元/项给予支持。
四、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在职或聘用人员(聘用人员需与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在项目承担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保证有足够时间投入研究工作,科研及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没有主持在研省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后补助项目、绩效奖励类项目除外);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周岁(1965年1月1日后出生)(按申报截止日计算);超过57周岁的,申报单位需出具其能完成项目实施的承诺函(如返聘、延迟退休等)。
2、同一主持人不能同时申报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且只能申报1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年度省重点研发计划和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同一项目已获省财政资金资助或已通过其它渠道申请省财政资助的,不得重复申报。
3.技术攻关专项项目应符合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见附件),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可考核性。
4、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的分配等。
5、申报项目主持人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归口管理单位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
6、申报项目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须尊重生命伦理准则,遵守《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规定,严格遵循技术标准和伦理规范。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五、项目推荐名额
2022年度省科技重大专项(揭榜挂帅类专项除外)实行不限额推荐。
六、申报程序
1、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项目申报时先通过系统提交材料,待项目通过评审并公示后,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各市科技局或归口管理单位统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请表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须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确保与电子申报材料一致。未公示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七、申报时间要求
系统网上申报开放时间:2021年11月22日14:30,关闭时间:2021年12月22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请各位申报老师务必于2021年12月10日17:00前完成项目网上初次提交,以便皖江中心进行形式审查。
八、联系方式
皖江中心:综合办公室 陶煦 05625329800 380876074@qq.com
 
皖江新兴产业技术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