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光所召开财务专项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1-09-06 作者:华毓敏/文、齐琼/图
为了进一步激励科研人员多出高质量科技成果、以期为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作出更大贡献,8月5日,国办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为深入领会国办文件精神,用好相关科研经费管理政策,9月3日安光所邀请合肥研究院财务处到所开展专项培训及答疑会。本次培训会由郑小兵所长主持。
郑小兵所长指出,安光所争取国家重大科研项目能力的提升,给所内研究中心的科研经费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为了让大家吃透科研经费管理政策,特邀请合肥研究院财务处来所培训指导,希望科研一线在学习后充分享受到科技体制改革政策的红利。
财务处处长叶定、副处长吴涛先后做了专题报告。叶定在报告中传达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文)文件精神。文件决定将在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完善科研项目经费拨付机制、加大科研人员激励力度、减轻科研人员事务性负担、创新财政科研经费投入与支持方式、改进科研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7个方面推行25个举措,从多方面给予科研单位更大的自主权,切实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为了落实文件精神,研究院财务处修订了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结余经费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横向经费管理办法等4项管理规定,详细解读了新政下各类经费管理办法的调整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法。吴涛在报告中介绍了新一代财务处的职能和业务范畴,以及“放、管、服”等为科研一线松绑、提供服务等多项举措。财务处数据统计显示,安光所近5年来一直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人均经费、总经费在研究院占比屡创新高。
本次培训,财务处带来了财务管理上最全面阵容。主管潘玲华、李报春针对安光所长期以来在高技术项目、民口项目发展上的优势,分别进行了政策解读和实操教程。
最后答疑环节中,大家就现场提出的ARP操作模块功能、日常经费分摊、项目财务验收、报销中的难点等进行了交流讨论,收到了良好效果。
 
郑小兵所长主持会议
研究院财务处培训讲座
会场